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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G电子2021年泉州市生态环境状况公报

时间:2024-03-30 12:58:58 文章作者:小编 点击:

  PG电子2021年泉州市生态环境状况公报2021年,泉州市各级各有关部门坚持以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习生态文明思想,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以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为工作方针,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各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较好成效,为“十四五”开局打下良好基础。

  2021年,泉州市生态环境状况总体优良。泉州市区环境空气质量以优良为主,六项主要污染物浓度中,可吸入颗粒物、二氧化硫、二氧化氮、一氧化碳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一级标准,细颗粒物、臭氧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全市环境空气质量平均达标天数比例为98.7%。主要流域及12个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Ⅰ~Ⅲ类水质达标率均为100%。小流域Ⅰ~Ⅲ类水质比例为92.1%。近岸海域海水水质总体优良。噪声和辐射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

  按照《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排名技术规定》(环办监测〔2018〕19号)评价,泉州市区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为2.74,首要污染物为臭氧;11个县(市、区)和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的城市(县城)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范围为2.19~2.79,首要污染物为臭氧或颗粒物。

  泉州市区年平均浓度为21μg/m 3 。全市11个县(市、区)和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年平均浓度范围为16~21μg/m 3 。

  泉州市区年平均浓度为40μg/m 3 。全市11个县(市、区)和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年平均浓度范围为33~46μg/m 3 。

  泉州市区年平均浓度5μg/m 3 。全市11个县(市、区)和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年平均浓度范围为3~8μg/m 3 。

  泉州市区年平均浓度为18μg/m 3 。全市11个县(市、区)和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年平均浓度范围为9~19μg/m 3 。

  泉州市区CO日均浓度第95百分位值为0.7mg/m 3 。全市11个县(市、区)和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CO日均浓度第95百分位值范围为0.7~1.1mg/m 3 。

  泉州市区臭氧(O 3 )日最大8小时平均浓度第90百分位值为138μg/m 3 。全市11个县(市、区)和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O 3 日最大8小时平均浓度第90百分位值范围为81~138μg/m 3 。

  全市降水pH均值范围在5.93~7.02之间,酸雨频率范围在0~10.0%之间。全市均属非酸雨区。

  全市主要流域14个国控断面、25个省控断面Ⅰ~Ⅲ类水质均为100%;其中,Ⅰ~Ⅱ类水质比例为48.7%。

  全市县级及以上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共12个,Ⅲ类水质达标率100%。其中,Ⅰ~Ⅱ类水质点次达标率40.3%。

  全市34条小流域的39个监测考核断面(实际监测38个考核断面,厝上桥断流暂停监测)Ⅰ~Ⅲ类水质比例为92.1%(35个),Ⅳ类水质比例为5.3%(2个,分别为南安石井江安平桥、惠安林辋溪峰崎桥断面),Ⅴ类水质比例为2.6%(1个,晋江九十九溪乌边港桥断面)。

  全市2条小流域的4个“以奖促治”断面水质类别为Ⅴ类或劣Ⅴ类。其中,晋江市湖漏溪鲤鱼穴断面和惠安县蔗塘溪曲江村断面水质为Ⅴ类,晋江市湖漏溪杭边村断面和惠安县蔗塘溪下谢村断面水质为劣Ⅴ类。

  全市共监测30个地下水点位,包括4个地下水环境质量国考点位、21个省考点位、5个污染地块企业(区域)点位,水质符合Ⅰ~Ⅳ类点位共计27个、占比90%,其中,Ⅰ类0个、Ⅱ类4个、Ⅲ类8个、Ⅳ类15个;水质Ⅴ类3个。

  全市近岸海域水质监测站位共36个(含19个国控站位PG电子,17个省控站位),一、二类海水水质站位比例91.7%。其中,泉州湾(晋江口)平均水质类别为三类;泉州湾洛江口平均水质类别为四类;泉州安海石井海域平均水质类别为四类。

  城市功能区声环境 泉州市区功能区声环境质量昼间监测点次达标率为100%,夜间监测点次达标率为90.0%。晋江市区、石狮市区和南安市区的昼间、夜间声环境点次达标率均为100%。

  城市区域声环境 全市城市(县城)区域声环境质量总体一般。泉州市区昼间区域环境噪声为55.9分贝,各县(市、区)城市区域环境噪声为49.6~59.4分贝。南安市区昼间区域声环境质量等级为一级(好),德化县城昼间区域声环境质量等级为二级(较好),泉州市区、晋江市区、石狮市区、永春县城、惠安县城和泉港区昼间区域声环境质量等级均为水平(一般)。

  ▲2021年度泉州市城市(县城)昼间区域环境噪声平均等效声级(分贝)。(备注:安溪县未开展区域环境噪声监测。)

  城市道路交通声环境 泉州市区道路交通噪声为69.1分贝,各县(市、区)城市道路交通噪声为66.8~71.8分贝。南安市区和泉港区的昼间道路交通噪声强度等级均为一级(好),泉州市区、石狮市区、永春县城、德化县城和惠安县城的昼间道路交通噪声强度等级均为二级水平(较好),晋江市区的昼间道路交通噪声强度等级为水平(一般)。

  ▲2021年度泉州市昼间道路交通噪声平均等效声级(分贝)。(备注:安溪县未开展道路交通噪声监测。)

  2021年,泉州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697.19万吨,综合利用率94.75%。危险废物产生量31.8万吨,处置利用率98.42%;医疗废物产生量0.75万吨,安全处置率100%。

  全市森林覆盖率稳定在58.7%,森林蓄积量为4493.95万立方米,湿地保有量96171.67公顷;新增水土流失治理面积18600公顷;新增废弃矿山生态恢复治理面积90公顷;拥有国家级自然保护区2个、省级自然保护区3个,总面积27667.05公顷,保护区生态环境总体良好。

  泉州河湖长制工作成效明显获得国办督查激励2000万元;永春县探索培育生态产品“市场”模式入选国家首批《“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模式与典型案例》;安溪县作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永春县作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分别入选生态环境部绿色发展示范案例并展示推广;泉州利用烟气自动监控数据查处陶瓷企业超标排污案件、晋江运用“河道哨兵”精准发现线索查处违法排放水污染物案入选生态环境部优化执法方式典型案例并予以表扬;泉州《晋江华懋电镀工业园区危险废物管理工作手册》获省生态环境厅行文推广;安溪县茶园梯壁种植萱草治理水土流失技术入选《2021年度福建省水利先进实用技术推广指南及产品目录》并推广;泉州安溪水土保持工作在2021年全省水土保持工作视频会议上作典型交流发言;泉州市流域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点“绿”成金生态富民等做法入选福建省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典型案例。

  签订2021年地方党政领导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修订《泉州市有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泉委办发〔2021〕14号),明确各县(市、区)生态环境保护目标任务和市直54个单位共222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职责,强化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统筹推进两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第一轮30项问题全部完成整改,907件交办信访件全部办结;第二轮11项问题已完成3项、8项按序时进度推进,860件交办信访件已全部办结。

  实施优化营商环境行动计划,推行“不见面审批”,审批服务事项“一趟不用跑”比例、省网上办事大厅网上可办率100%。组织开展“局长走流程”活动,查找堵点难点问题,优化审批服务规程。在全市生态环境领域试行不予、减轻、从轻处罚事项清单,实施包容审慎监管,教育引导行政相对人自觉守法,严格规范文明执法。对730个重点项目实行分级分类、责任分解,全要素指导服务建设单位开展环评工作,保障重点项目落地。健全环评编制质量月考核通报机制,开展环评技术中介机构专项整治,对存在问题的环评单位及编制人员在信用平台启动失信记分、结果运用。

  ①实施蓝天工程 深入开展涉挥发性有机物、建筑施工扬尘污染等8个大气污染专项整治行动,完成140个年度大气精准治理减排项目,5台65蒸吨及以上燃煤锅炉均完成超低排放改造,完成85台燃煤锅炉淘汰或改天然气。完善空气质量联合会商制度,建立污染治理提升机制、执法监管提升机制、预警预报提升机制、应急调控提升机制、督查考核机制等五项长效机制。推动129家重点排污单位列入国家、省碳排放交易市场,开展20个低碳社区(园区、景区)试点示范建设PG电子

  编制实施《泉州市2021年生态环境监测方案》,完成全市水、大气、土壤、声等常规环境质量监测和重点污染源等专项监测。印发实施《泉州市生态环境监测能力提升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加快推进全市自动监测站、实验室基础能力等建设。织密环境监测网络,完成南安港龙桥、永春、德化尾厝、初溪等4座水质自动监测站建设;完成公路点、港口、机场点、铁路货物点等4座交通污染自动监测站点选址工作。加强监测数据质量监管,组织生态环境监测机构能力考核,开展社会化监测机构督查抽查。举办生态环境监测职业技能竞赛,不断提高全市环境监测队伍的理论和实操水平。

  制定实施《泉州市生态环境执法能力提升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坚持“全年、全员、全过程”执法练兵,我市荣获福建省2021年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技能竞赛集体二等奖,并有4人获得个人奖项。坚持勤查重罚,推进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全面运用,共办理环境违法案件668件,其中,行政处罚503件,罚款4178.5万元,办理五类配套办法案件165件,总案件数、罚款金额全省排名第一。

  推进医疗废物信息化管理,组织对定点医院、集中隔离观察点开展余氯监测,加强全市重点涉疫场所环境监管。持续深入开展危险废物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开展石油化工、饮用水水源地、核与辐射、危险废物、尾矿库等领域隐患排查整治,不断提升环境应急能力。印发实施《深化农村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整治保障农村饮水安全工作方案》(泉环委办〔2021〕8号),巩固提升“千吨万人”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专项整治成效,完成68个“千人以上”农村集中供水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整治,完成“千人以下”农村饮用水水源地排查。

  开展2021年“六五”世界环境日福建省(泉州)主场活动、“4·22”世界地球日线”国际生物多样性日、全国低碳日、生态环境宣传进学校进社区活动、环保设施向公众开放、2021年泉州市中小学生“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主题征文绘画作品征集等系列环保宣传活动。完成生态环境部交办的环保主题提线木偶童话剧《风雨桃花山》创作及公益演出。强化泉州市生态环境“一网两微”新媒体建设,发挥新媒体作用,提升宣传覆盖面和影响力。2021年,人民网、中国网、光明日报、泉州晚报、东南早报、海峡都市报等媒体共报道我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相关新闻123篇。

  2021年,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共受理微信举报682件、网络举报376件、来信来访来邮举报222件、电线件,均及时受理、按期办结,到期办结率达100%。开展“静夜守护”城市夜间噪声污染整治联合行动,及时有效处理噪声投诉件,处理率100%。

  2021年,市生态环境局共承办市建议28件(独办2件、主办8件、分办2件、协办16件)、市政协提案19件(主办5件PG电子、协办14件),办理答复反馈满意率和基本满意率100%。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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