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G电子宜丰县人民政府6月为省生态文明宣传月,为深入贯彻习生态文明思想,弘扬绿色生态文化,倡导生态文明行为,依据《江西省2022年生态文明宣传月活动方案》和《宜春市2022年生态文明宣传月活动方案》,县发改委、县委宣传部共同制定了《宜丰县2022年生态文明宣传月活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积极开展宣传活动,于7月5日前将活动总结及相关材料报送至县发改委、县委宣传部邮箱。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生态文明思想,弘扬绿色生态文化,倡导生态文明行为,提高全社会生态文明意识,全面展示生态文明建设成果,宣传碳达峰碳中和、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等生态文明重点工作,深化国家、省和市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更高标准打造美丽江西“宜春样板”PG电子,落实“美好生活在宜丰”的目标,我县将在2022年6月(第3个全省生态文明宣传月),开展系列宣传活动。今年活动主题是“建设美丽江西共创美好未来”,具体活动方案如下。
1.在中央、省、市主流媒体、上级部门网站上以新闻报道、活动采风、微视频等形式宣传推广我县生态文明建设典型经验模式。积极组织向“学习强国”江西学习平台生态文明专栏投稿,宣传全县生态文明建设成果。(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生态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2.各成员单位持续在江西生态文明网、各自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上开展生态文明宣传。(责任单位:县生态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3.全面宣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碳达峰碳中和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工作要求,组织开展政策解读,宣传推广节能降碳典型做法。(责任单位:县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4.开展全县节能宣传周活动,宣传绿色、节能、可持续发展理念,提高全民节能意识。(责任单位:县发改委、县教体局、县科技局、县工信局、宜丰生态环境局、县住建局、县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PG电子、县水利局、县商务局、县财政局、县融媒体中心、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
7.开展长江经济带大保护宣传活动,利用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媒体,宣传宜丰县禁捕退捕实施成效、水生生物多样性保护举措、打击破坏长江生态环境犯罪活动案例等。(责任单位:县融媒体中心、县发改委、县农业农村局、县公安局)
8.弘扬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通过新闻媒体和互联网等渠道,加大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典型经验做法和创新成果的推介力度。(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发改委、县自然资源局、宜丰生态环境局)
9.开展一次性塑料替代产品推广宣传。(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工信局、县商务局、县科技局、县邮政公司、县农业农村局)
10.开展关于公共机构减少一次性塑料制品使用的宣传。(责任单位: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宜丰生态环境局)
12.开展对商超、电商、外卖等重点用塑单位减少一次性塑料制品使用的宣传。(责任单位:县商务局)
13.开展旅游景区塑料垃圾治理、全县旅游星级(绿色)饭店减量提供“六小件”用品活动宣传。(责任单位:县文广新旅局)
16.开展“百城千校”青少年生态环保宣传活动,活动现场设置展板海报宣传等环节。(责任单位:团县委)
18.开展河湖长制宣传活动,不断提升公众河湖管理保护意识,引导形成全民参与的良好氛围。积极开展水土保持进党校、进校园、进企业、进社区、进乡村等宣传和科普教育活动,营造浓厚的水土保持氛围。(责任单位:县水利局)
19.在汽车站、公交沿线电子屏投放节能减排、绿色生活等公益广告。(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县汽运公司)
21.广泛开展《江西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普法宣传主题活动,组织《江西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县级巡回宣贯培训会。(责任单位:县局)
22.“开展《江西省征收土地管理办法》系列宣传活动,开展“百万网民学法律”专场知识竞赛活动,举办相关宣传培训。(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有关部门要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认真制定具体活动实施方案,明确任务分工,加强工作协调,抓好督促落实,为宣传月活动的顺利开展提供组织保障。
(二)强化活动标识。各有关部门可在省发展改革委网站及其微信公众号、江西生态文明网站生态文明宣传月专栏中自行下载推广本次宣传月的主题宣传画。同时,在相关活动展示内容中,标注“第3个江西省生态文明宣传月”或“建设美丽江西 共创美好未来”字样,增强本次宣传月的识别度。
(三)凝聚宣传合力。各有关部门要积极组织本部门生态文明宣传报道和引导,动员公众积极参与,充分利用各类宣传途径PG电子、各种宣传形式,多视角、多层次、多渠道营造浓厚社会宣传氛围,宣传展示全县生态文明建设亮点,促进生态文明共建共治共享。
(四)及时总结工作。各有关部门要及时总结生态文明宣传月活动成效和经验,7月5日前将媒体宣传报道材料和总结报告电子版报送至县发改委、县委宣传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