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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离婚是指夫妻双方同意依法解除婚姻的法律行为。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一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双方必须向婚姻登记管理机构申请离婚登记。今天京师专业离婚律师为您介绍有关协议离婚相关内容。
一、协议离婚简介
协议离婚是指依法解除配偶之间婚姻关系的法律行为。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一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双方必须向婚姻登记管理机构申请离婚登记。婚姻登记机构经正式检查和实质审查后,确认双方自愿,妥善处理了子女和财产问题,应当办理离婚登记,并颁发离婚证明。
二、协议离婚相应程序
1.实质条件
主要要求是依法完成婚姻登记的合法配偶。它不包括非法生活或事实上结婚的男人和女人。
2.协议条件
要求“同意协议”,即夫妻双方达成离婚协议的意图表达,并且这种意图表达必须是真实和自愿的。因另一方或他人的欺诈,胁迫或重大误解而导致的离婚含义无效。
3.其他要求
必须具有“已正确处理子女和财产问题”的法定要求。“适当处理”是指商定的离婚各方已就子女抚养费和财产问题达成协议。其中,应适当处理儿童问题,包括未成年人的子女在哪里承担监护责任,如何负担子女的抚养费和教育费用以及子女的姓氏是否发生变化。财产问题包括合理分配和处理共同财产,分担共同债务,分配住房以及向困难者提供财政援助。此外,上述条件也应包括在离婚协议中。
以上就是有关协议离婚的相关内容了,如果您对于离婚还有任何法律上的问题的话,可以咨询我们哦。